本報訊 (記者 郭欣) 市文明辦昨日發佈《西安市文明單位治污減霾“綠十條”措施》,號召各文明單位發揮示範和帶頭作用,參與到治污減霾工作中,為保衛藍天作貢獻。
  各級文明單位要綠色低碳出行,減少尾氣排放。單位有條件的,可開行通勤班車或定製公交;節假日期間,公車一律封停;可結合公車改革,通過向幹部職工發放“長安通”替代交通補貼的形式,鼓勵大家少開車,乘坐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;帶頭更新淘汰老舊機動車輛。
  開展“植樹種草、綠化西安”活動,做好單位內部的綠化美化,建“園林式”單位;組織幹部職工認養樹木花草,培養愛護花草樹木和公共綠地意識;在冬春季節,發動幹部職工義務植樹,增加城市的綠化覆蓋率,為防沙降塵作貢獻。
  各文明單位要倡導幹部職工在清明等節日“文明祭祀”,拒絕燒紙陋習。倡導幹部職工使用清潔能源,拒絕煙氣污染,不焚燒秸稈落葉和生活雜物,不燃放煙花爆竹。各文明單位也要推行清潔生產,帶頭拆改燃煤鍋爐。文明單位中的工業生產企業要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的提標改造工作,降低污染排放。文明單位中的餐飲企業要安裝油煙凈化設施,取締木炭明火燒烤。文明單位中的建設施工企業,要嚴格實行濕法作業、施工現場圍擋、渣土物料遮蓋、進出車輛沖洗、渣土封閉清運等措施,降低揚塵污染。  (原標題:市文明辦發佈治污減霾“綠十條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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