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手潘瑋柏演唱的歌曲《我的麥克風》有這樣幾句歌詞,“是誰搶走我的麥克風,是誰看扁了我沒有觀眾,我自己第一個被感動,我不是來打工我在賣我的夢……”麥克風顯然具有豐富的隱喻。搶麥場景,稀鬆平常,比如我們卡拉OK時,經常可見“麥霸”,也常見搶麥現象,這隻是單獨的“肥皂劇”。如果這一場景“嫁接”到一些地方的兩會上,就顯得意味深長,那些搶麥的政協委員顯然值得尊敬。
  當前,不少地方正在開兩會,由此出現了一類現象:搶麥。比如,1月7日下午,俗稱“搶麥大會”的政協東莞市十二屆二次會議即席發言環節在會議大廈再次上演,22名委員就文化、教育、電子商務等問題爭相發言。110分鐘,不限定主題,誰搶到麥誰就發言……在去年的一次搶麥大會上,有的委員舉了19次手才搶麥成功。
  為搶得發言機會,各施“絕技”,這彰顯了政協委員的角色意識。俗話說,“當官不為民作主,不如回家賣紅薯”,政協委員不等於官員,但同樣需要履行責任,需要為民代言,需要建言獻策,如果甘於沉默,甚至缺席政協會議,與屍位素餐何異?坊間曾戲稱一些代表為“四手代表”,即“見了同行握握手、聽聽報告拍拍手、選舉表決舉舉手、大會閉幕揮揮手。”人大代表不能當“四手代表”,政協委員也不能止於握手、拍手和揮手。
  搶麥,不夠溫文爾雅,甚至有些冒昧,比如有的委員為了發言不惜破壞“規則”,不舉手就搶麥,但令人油然而生幾分敬意。搶麥越積極,發言越踴躍,越可說明委員們不辱使命,敢於擔當。搶麥,不是出風頭,而是履職,委員們的發言有時並不中聽,但越尖銳越讓政府官員坐不住,也許才能說到點子上,釋放出效果。有的委員話鋒犀利,責任感極強,比如在去年的廣東佛山政協會議上,有委員搶麥後發言,“在場的領導和委員,誰是坐公交車來的,舉下手?1個、2個、3個……少得可憐!”再比如有“孟大炮”、“較真的明星委員”之稱的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,他在前年的廣東省政協大會上,搶得麥後,絲毫不給在座的廣州市市長陳建華面子,朗聲質疑,“我不理解為什麼要等到3月底,我只想從政府依法行政的角度,希望政府能依法儘快公開‘39號文’”,後公開表示政府不公開39號文,就不刮掉蓄的鬍子。
  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說過,“政協有最大的話語權,但話語權的定義不只是發言權,而是他的發言能夠有權威性,能夠有效果。”誠然,政協最大的權力就是話語權,本應該敢說、能說、會說、說出水平、說出風采。正如孟浩所稱,“率性故言真,無求憂不存。職在責亦在,俯仰豈愧心。”不說話,不搶麥,才不正常。
(原標題:“搶麥大會”)
(編輯:SN093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kpcyho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