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我省發出《省政府關於調整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》,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,經研究決定對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工作分工做出調整。
  其中,副省長張祖林負責民政、農業、林業、水利、扶貧、生物資源開發、農業綜合開發、農村綜合改革、重大動物疫情防控、防汛抗旱、護林防火、地震、救災、恢復重建、殘疾人和雙擁等工作。分管省民政廳、農業廳、林業廳、水利廳,省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,省發展生物產業辦公室、花卉產業辦公室、中低產田地改造辦公室、城鄉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,省減災委員會和抗震救災指揮部,省農業科學院、農墾總局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,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。聯繫省農業綜合開發、農村綜合改革等部門;聯繫省殘疾人聯合會;聯繫省地震局、省氣象局、國家林業局駐雲南省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、國家林業局昆明勘察設計院、國家林業局南方航空護林總站等中央駐滇單位;聯繫駐滇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;聯繫武警雲南省森林總隊。
  副省長尹建業不再負責民政、地震、救災、恢復重建、殘疾人和雙擁等工作,不再分管聯繫以上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,其他工作分工不變。
  省人民政府資政劉平不再負責農業、林業、水利、扶貧、生物資源開發、農業綜合開發、農村綜合改革、重大動物疫情防控、防汛抗旱、護林防火等工作,不再分管聯繫以上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,其他工作分工不變。
  宋金艷(春城晚報)  (原標題:領導分工調整:副省長張祖林負責民政農林等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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